张文波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医方处理不当,导致感染反复加重,感染未能控制,造成死亡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9日|分类:人身损害 |1178人看过

基本案情:患者邵某因身体不适前往被告A医院处进行诊治,被告诊断:患者 邵某患有心律失常、心房颤动伴快速心室率,医方针对病症给出了进行射频消融术的治疗建议。患者谨遵医嘱进行治疗,医生于2018年9月26日当天开具入院治疗收治心胸外科一病区,定于2018年9月30日进行手术治疗。

    术后,因患者 邵某手术切口愈合欠佳,被告A医院对此处置不当,导致患者 邵某感染肺炎克雷伯菌,患者并于2018年10月4日呼吸急促、体温逐步升高转至重症监护室,直接导致患者长期滞留重症监护室直至死亡。

    鉴定意见:1.本例属于医疗事故。2.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患者 邵某医疗事故等级为一级甲等。医方在患者术后出现伤口感染,以及发展到胸腔内感染的明确诊断与处理方面存在不当,同时与后期的反复清创,延长重症监护室停留时间也有关。导致感染反复加重,终因患者感染未能控制,造成死亡,存在过错,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身体、健康权。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在患者术后出现伤口感染,以及发展到胸腔内感染的明确诊断与处理方面存在不当,同时与后期的反复清创,延长重症监护室停留时间也有关。导致感染反复加重,终因患者感染未能控制,造成死亡,存在过错。被告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构成了侵权。本院综合本案具体情况,确认责任程度为40%

   以案例科普医疗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四年

   本文作者: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刘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