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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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的情形

发布者:王卫东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5日|分类:公安国安 |11427人看过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三)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四)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治安处罚和交通处罚,如果是200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当场可以由一名警察作出决定,但是超过处罚权限的则不能当场作出,还需要两名警察,同时要保证公民的申诉和陈辩的权利。但是对于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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