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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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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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利息能不能主张损失?

发布者:王卫东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614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说法: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此时可以按照市场报价利率3.7%主张违约金。借期内约定了利息,逾期利息参照借期内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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