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菊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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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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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才是王道,法律只是手段

作者:靳菊春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2次举报


最近一直忙于律协要求的点睛网40个课时的学习,没有写文章。昨天终于学完最后一个学时,顿感浑身轻松。有同事说学时有何难,电脑上挂着时间过了就够了,但是我不想浪费律协提供的这一份宝贵的学习资源,所以认真选课,并认认真真的将40个学时学完,从中我学习到很多有用的知识点。感谢律协给我们提供这样免费的学习资源,真的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有些课程我打算反复学习。

其实资深律师基本都明白一个道理,解决问题才是王道,法律抑或说诉讼只有解决问题中的手段之一。我的某位客户显然已经深谙其中的精粹。我们相识于一个股权纠纷,通过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二审,一揽子的大股东侵权纠纷等诉讼,最后在诉讼过程中,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客户非常满意的价格,转让了手中的全部股份。这位客户后期在遇到任何问题时,都会先找我聊聊,让我给他一些建议。同期的另一位当事人也以类似的方式解决了问题。

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都可以发现,法律抑或说诉讼在这里不是目的,而是促成谈判的手段,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最后以满意的价格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其实不光公司股权纠纷如此,很多离婚纠纷亦如此。我代理的很多离婚案件都以调解结案。有些案件在委托的时候看似是僵局,其实不过是没有抓住其中的焦点。一旦有的放矢,找到症结所在,最后问题将迎刃而解。任何时候,解决问题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不要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