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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之债的转移构成要件是什么

作者:周兴磊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233次举报

一、什么是合同之债的转移

合同之债的转移的含义:在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合同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合同的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实践中一般指的是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二、合同之债的转移构成要件是什么

1、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2、债务转让的构成要件

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三、合同之债的转移的效力

1、债权转让的效力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2、债务转让的效力

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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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执业律师、会计师。在企业曾任职多年,先后从事财务、法务、资本运营、股权管理等岗位,拥有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盘锦
  • 执业单位: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720********2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