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了,天气炎热,细菌繁殖速度加快,有时中午没吃完的米饭如果没放入冰箱晚上就馊了,家庭尚且如此,点外卖、网购、在路边便利店更是一不小心就买到发馊、霉变的食物。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使卖家承诺更换或退款,消费者也觉得心里犯恶心,那么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例一:
小王在某大型连锁超市购买的面条过期3天
案例二:
小李在天猫某旗舰店网购的火腿肠里面有苍蝇卵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购物小票随手撕掉丢垃圾桶的小王这次幸好没来得及把小票撕掉,终于在垃圾桶里翻到了这张“珍贵的”购物小票,因此小王可以向超市主张1000元的赔偿,在小孙律师的建议下,小王拿着超市小票找到了超市负责人,最终小王与超市达成和解,超市赔偿小王500元。
因此小李可以向其购买食品的网店要求赔偿,当天猫不能提供网店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小李可直接向天猫方索取赔偿。
一开始小李向店内客服出示问题火腿肠照片时,客服还不愿承人火腿肠存在质量问题,在小李直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后,最终该旗舰店赔偿小李1000元。
Tips:
1.购物时保留小票
2.发现问题食品及时拍照、录像,以证明消费者确实在某时、某地购买了食品且存在质量问题。
以上是关于过期食品、霉变食品的问题,如果在餐馆内就餐时发现食物有质量问题,先拍照、录像,向店内负责人反映,并拨打食品安全统一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