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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艳辉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加盟维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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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袁艳辉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1717人看过
加盟商冷静期(特许经营冷静期)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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