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山律师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_全心全意帮助你解决法律纠纷
16602900361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一封《律师函》,让开发商乖乖退了定金

作者:胡玉山律师时间:2020年03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3次举报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初,某女士与西安某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约定某女士购买开发商位于北郊一处楼盘的商品房一套,并支付定金五万元。4月初,某女士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再买这处房子,并且想让开发商退了已经支付的五万元定金,开发商当然不愿轻易退还定金,于是某女士便委托了胡玉山律师,代理其向开发商交涉退定金事宜。

律师说法:
      胡玉山律师认为,“定金”和“订金”不同,“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作“预付款”,即使给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其也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订金。而“定金”则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的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没收定金,如果对方违约,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虽然本案中作为购房者的某女士跟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中约定这五万元是“定金”,但是想让开发商退了这份“定金”也不是没有一点办法。经过与某女士沟通案情,发现该楼盘的销售顾问X某,在销售该商品房的时候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胡玉山律师决定以这点作为契机,先向开发商发送《律师函》,明确指出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其限期向某女士退还五万元定金,如开发商逾期不退的话,再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讨定金。最终,开发商在收到《律师函》后,当即联系某女士,并书面承诺将五万元定金在走完公司审批流程后立即退还给某女士。


胡玉山律师 已认证
  • 16602900361
  • 陕西凯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4次 (优于85.6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0.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6931分 (优于97.3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9篇 (优于98.93%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玉山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0676 昨日访问量:8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