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清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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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责任?

作者:黄清芳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7次举报
2022-05-06

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1、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3、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侵犯生命健康权,受害人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黄清芳律师,女,执业8年,擅长黄清芳律师,离婚继承律师,债务催收执行律师,卡账清理协商,企业法律顾问。曾代理多个当事人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黄石
  • 执业单位: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220********38
  • 擅长领域:继承、法律顾问、离婚、工伤赔偿、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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