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晨律师网

没有争取不到的胜利。

IP属地:河北

董晨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8:30-22:00

  • 执业律所:北京威诺(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383138448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再婚孩子改姓需要哪些手续

发布者:董晨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 |166人看过举报


一、父母再婚孩子改姓需要哪些手续

1、两夫妇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子女的姓,那么一定需要通过子女父母两边的同意。主要因为我们国家法律有规定,子女可以使用父亲的姓氏或者也可以使用母亲的姓氏,子女具体使用夫妻谁的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经过父母协商确定下来的子女的姓名,在户籍登记确定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得随意改变。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相关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都要依照相关政策才能变更的,若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更改姓名必须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姓氏需要什么条件

通常更改姓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2)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3)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4)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5)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6)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7)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8)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9)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10)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11)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河北 张家口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383138448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6658

  • 昨日访问量

    5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董晨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