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鹏鹏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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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材料清单

发布者:邹鹏鹏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54人看过

  • 夫妻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等

    •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提供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

  •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 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 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 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证明材料

    •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 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 如有家庭暴力,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笔录、证人证言等材料

  •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 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

    • 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 如只起诉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需要提交相关声明材料

  • 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明材料

    • 用以证明婚生子女的身份或跟随某方生活更为合适的证据,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医学亲子鉴定等

  •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 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

  • 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以下两点最为常见)

    • 重婚、与他人同居

      •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 家庭暴力

      • 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

      • 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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