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1、车辆所有权人:
2、车牌号:
3、车辆品牌:
二、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车辆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2、租金总计为 元(大写: 元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租赁该车辆的,应于租期届满前2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乙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乙方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乙方租车期间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车辆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自负。
3、乙方租用该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赔偿对方损失。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西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昆明市西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