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1623人看过

  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加了名字之后就是双方共同财产,这当然是有效的。

  房屋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还是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都可以增加女方的名字。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温馨提示:婚姻纠纷问题,如需律师专业分析,可以一对一私密咨询陈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