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林先生咨询:我在婚前有一套个人所有的房产,结婚后该房屋面临拆迁,将分到一套安置房。请问这套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个人认为林先生婚前拥有一套个人房产涉及拆迁补偿,如果该拆迁补偿方案属于房产安置,那么该安置房属于林先生个人房产。如果拆迁补偿政策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作奖励的,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