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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涛律师解读餐饮纠纷责任相关确认及解决有关问题

发布者:王志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1日|分类:国际贸易 |217人看过

民以食为天,但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们最关心和最在乎的社会性问题,国家也对于餐饮行业的干净卫生不容小视。那么什么是食品安全评估呢?今日王志涛律师为您解读餐饮纠纷责任相关确认及解决有关问题。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概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在食品中含有来自植物和动物自身的天然化学物,在生产、加工和制备过程中也会触碰到多种天然和人工合成物质。食物中所有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叫做危险物。我们把食品中的有危害物并且对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有可能性的称为风险,每个食物之中任何一种危险物都有可能对健康产生不好的作用,其风险有高低之分。王志涛律师表示在确定食品是否安全时,务必要对食品进行检测安全,这样给我们健康带来的益处与受到食品危害的风险减小。


食源性危害

食源性危害大致可以分为物理性、化学性以及生物性危害。对于这以上三类危害物的划分,卫生主管部门在有关卫生标准中加入有关规定,王志涛律师表示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顾问委员会和其他国际组织也有比较详细的解释。危害特征的划分是风险分析中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实施风险管理措施的主要依据。


食品安全评价

食品安全性评价是风险分析的基础。王志涛律师表示食品安全性评价中采用的毒理学评价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和生物物质以及在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核污染的有害物质,在此提示这个也适用于评价食品中其他有害物质。对于这个问题,王志涛律师认为通常有4个阶段,其中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理学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慢性毒性试验等。


食品安全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评价某种食品是否可以安全食用,王志涛律师认为这主要就是评价食物中有关危害成分或者危害物质的成分以及相应的风险程度,王志涛律师表示需要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确认这些成分或物质的安全剂量。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中对有害化学物质的确定过程通常是:动物毒性试验;确定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确定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因此王志涛律师表示需要确定该物质在每种食品中的最高允许量以及制定食品中的允许标准 。


律师评析

社会的进步使得人们对自身的健康予以更多的关注,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每个人对食品安全性问题有着更多的疑问,人们都希望食品安全性有切实的保障,所消费的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王志涛律师希望每个餐饮行业都能对食品安全更加重视,这样百姓的健康就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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