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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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餐饮合同纠纷律师王志涛解读食品安全纠纷相关处理办法

发布者:王志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275人看过

民以食为天,随着社会发展,吃得虽说越来越好,却也越来越不放心。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那么面对食品安全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应该怎么办呢?今日王志涛律师为您解读食品安全纠纷相关处理办法。

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

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这种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会客观上导致不注重食品质量。而有些消费者在消费时,受一些因素的制约,首先考虑的也是价格因素,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即便是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是吃出问题不维权。


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宣传的声势氛围

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相对较高,农村牧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还普遍较低,因此也自我保护能力低下,这间接造成了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


无公害食品生产与销售脱节

无公害食品科技含量高、生产成本大虽然产品本身优质但人民群众对其认同度的不高,致使无公害食品销售渠道不畅。销售的不畅通自然让价格也没有明显的优势,优质得不到优价,多数生产者及经营者没有见到明显的实惠。


假劣食品流向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牧区

随着城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冒伪劣食品难有藏身之地。但同时,一些不法商贩便利用农村牧区市场信息闭塞等问题,将城区市场已经过期或者将要过期的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牧区市场,致使农村牧区市场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这样的结果,在非法食品加工厂家也转向农村,利用当地的廉价劳动力,继续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农村牧区消费者。


监管职能分散,协调难

从监管说起,“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链分属工商、卫生、质监、农牧等多个部门监管。但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有的在该唱主角时却当了配角,有的在该当配角时却唱了主角。


“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投入经费确实较少,一些检测设备老化,未能及时更新,另外还缺少一些必备的检测设备。抽检经费严重不足会导致不能及时检验食品质量的真伪,这严重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执法难度较大

目前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使得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由于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少、见效快,因此开小商店、小吃部、小作坊就成为就业的首选。有些经营户所售食品来源不明,进货渠道乱,索证索票难,这种执法难度较大,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特别是私屠乱宰等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


律师评析

食品质量是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是确保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王志涛律师表示,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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