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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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274人看过

(一)权籍调查


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二)房屋使用状况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结清情况;


2﹑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三)行情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四)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


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认定当事人身份;


3﹑为双方选定合同文本,指导双方签约并作见证人;


4﹑告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房款支付方式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五)办理产权过户


1﹑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报告﹑确认﹑约定确权时间;


2﹑代收代付由客户支付的税﹑费;


3﹑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出。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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