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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几万块钱,要不来,怎么办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375人看过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经常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就成为能否顺利追回债款的关键。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请法院查封或冻结对方资产。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半年,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

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一、诉讼风险评估

  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以保证案件胜诉;被诉对象财产状况,以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到位等。

  二、债务人财产调查

  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

  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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