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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有哪些好处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348人看过

首先可以让平台掌握更多的租赁市场信息,为今后更多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受益的将是老百姓。备案制将确保承租人享受“福利”。本市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从10月1日起,申请人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承租人(包括其他居住使用人)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申请办理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各类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都需要租赁合同经网签备案后方可实施。


押金条遗失说明、押金条丢失证明、押金条丢了怎么办


1、押金不退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收取押金的事实存在,只是收条丢失,只要能证明押金没退还,是应当退还的。


2、押金条没了,房子押金不退怎么办?


需要找出证据,证明你支付了押金。


3、押金条只是存在保证关系的书面证明,并不是保证关系本身。


4、提交押金目的是为了保证房东的东西不被损坏,如果东西并没有损坏,就应当返还押金。


5、究竟能不能返还押金,起决定作用的是事实本身,而事实本身,需要证据予以佐证。


6、押金条是证明力非常强的证据之一,但是,除此之外,如果有其它证据足以证明你的确交了押金,那么就应当予以返还。


7、押金条丢失只要你能证明你支付了押金,而且还没收到退回的押金,就有权利要回押金。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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