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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439人看过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先行的公证。这是为加强审查,避免出现各种假赠与,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必要条件。但是,房地产赠与公证证明仅是当事人意愿表达的真实证明材料,而不是事实结论,需经过行政机关审查后才能确认。

  另外,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且提交如下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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