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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殷某富贪污、受贿案

2026-07-01
2026年07月01日 | 发布者:张小杰 | 点击:5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基本案情】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殷某富利用担任某中学校长职务之便,安排该校食堂劳务团队管理人江某军(另案处理)负责食材采购。经殷某富审批后,其指使江某军出具收条,直接将学生伙食费从该校食堂对公账户中支出,保管在


【基本案情】
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殷某富利用担任某中学校长职务之便,安排该校食堂劳务团队管理人江某军(另案处理)负责食材采购。经殷某富审批后,其指使江某军出具收条,直接将学生伙食费从该校食堂对公账户中支出,保管在代账会计及江某军等人的账户,后再通过直接支出、虚构供应商、虚增货款等套取方式侵吞伙食费。殷某富伙同江某军通过上述方式共侵吞学生伙食费人民币1165万余元(币种下同)。殷某富另利用其担任该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73.9万元。
一审判决:被告人殷某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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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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