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倒卖二级文物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倒卖二级文物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从而适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因此,追诉时效经过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