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强制猥亵罪加重情节的认定

2022年11月22日 | 发布者:张小杰 | 点击:61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如果猥亵行为本身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猥亵”,则不能因为猥亵多人或者多次而使用加重情节,认定为普通猥亵儿童罪较为合适。猥亵行为故意致儿童死亡的,如果只有一个行为,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如果在威胁后故意杀人,则


如果猥亵行为本身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猥亵”,则不能因为猥亵多人或者多次而使用加重情节,认定为普通猥亵儿童罪较为合适。

猥亵行为故意致儿童死亡的,如果只有一个行为,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如果在威胁后故意杀人,则应当数罪并罚。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张小杰律师 入驻6 近期帮助过:2957 积分:5273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张小杰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张小杰律师电话(15937976015)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593797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