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双重客体
利用合同诈骗对方财务的行为,使人们对合同这种交易方式丧失信心,从而侵犯了市场秩序;同时,利用合同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
二、合同的范围
1、 普通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本罪的合同。
2、没有理由将口头合同排除在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之外。
三、行为类型
1、如果行为人客观上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主观上具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即使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也不成立合同诈骗罪。
2、事后逃匿并不是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3、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并未实施诈骗行为的,不能成立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