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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离婚时一定能对半分吗?

2021-10-12
2021年10月12日 | 发布者:张小杰 | 点击:75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不少人认为,既然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房本上加了配偶的名字,房子理应有一半属于对方。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不少人认为,既然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房本上加了配偶的名字,房子理应有一半属于对方。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并非一律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实践中,有一方主张70%,实际分得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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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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