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冬妮律师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携手协作,成功获得内地法院对澳门离婚判决的认可。这一成果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跨境法律难题,也为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提供了新的成功范例:
案情回顾:跨境离婚引发的法律难题
林女士与李先生于澳门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内地及澳门积累了多项资产。双方在澳门完成离婚诉讼,澳门法院已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澳门财产,但内地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处理。由于内地法院处理财产需以认可澳门离婚判决为前提,当事人委托泽康所内地律师谢冬妮与澳门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区小平组成协作团队,启动内地司法认可程序。
核心挑战:跨境司法程序的“双重门槛”
案件的难点在于跨境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内地处理案涉夫妻共同财产以“婚姻关系解除”为前提,而澳门离婚判决在内地不直接产生既判力,不能直接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依据,也不能直接据此处理内地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取得对澳门离婚判决的认可。此外,案件还需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满足管辖法院、文书要求等规定。材料需符合内地司法审查标准,如判决公证认证、附中文译本以及生效证明等。
两地律师协作:打破地域壁垒,提供一站式服务
谢冬妮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两地律师的专业优势,实现了“一个团队,两地资质,一站式解决”的协作模式。澳门区律师,同时具备澳门律师执业资格,熟悉澳门法律及文书公证认证程序,能够快速完成判决书公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认证等工作,并直接参与内地法律事务,向内地法院说明澳门法律适用要点。
内地律师谢冬妮则深耕婚姻家庭及跨境法律领域,精通内地财产分割规则,熟悉内地司法程序,负责起草申请书、整理资产清单、对接法院立案与审理等内地事宜。通过团队协作,泽康所建立了“澳门 - 内地”双轨工作机制,将传统模式中分别“委托两地律师 + 自行沟通”的环节,压缩为“单一团队全程主导”,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避免了当事人两地奔波。
案例启示:跨境争议解决的“双法域思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认可案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所作两愿离婚民事判决。该裁定现已生效,为当事人在内地提起财产分割诉讼扫清了障碍。
这一案例凸显了跨境争议解决中的“双法域思维”:1.程序优先性澳门判决在内地的效力需通过法定程序“激活”,不可直接援引。
2. 团队协作价值内地与澳门律师需熟悉两地法律差异(如内地“夫妻共同财产制” vs 澳门“约定财产制”),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3.效率优化同步推进澳门判决生效与内地材料准备,缩短跨境程序周期。
谢冬妮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