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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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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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法院发出荆门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发布者:刘艳群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55人看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也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首次在立法上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建起一道法律“隔离墙”,有效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10月26日,D区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保护令,责令一女子不得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据悉,这是该市发出的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案情简介


当事男子是80后,其妻为90后,两人年龄相差9岁,住T城城区,男子为生意人,女子在家带娃,两人育有一子,现已6岁。


10月25日,男子向D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法院裁定禁止妻子骚扰、跟踪、威胁、打骂他及其亲属。理由是双方因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上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处理问题的思维和方式分歧较大,导致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男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男子起诉离婚前后,其妻多次威胁、骚扰他,并闯入他的工作场所,将工作物品强行拿走。此外,男子妻子多次跟踪他,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


法院审查认为,通过男子提交的今年9月XX新区公安分局S派出所两次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可以认定男子妻子存在一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故法院对其申请予以准许。


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当事女子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承办法官介绍

近年来,家庭暴力呈高发态势是不争的事实,数据显示,家庭暴力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但家暴并不是男性的专利,也有少数家暴与上述案例相似,施暴者为女性。家暴不分性别,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也不分男女。



承办法官指出

遭遇家暴,一定要站出来说出来,特别是男性受害者,更要摒弃说出来太丢人、有损男人形象的思维,因为忍让是家庭暴力的催化剂,只会导致施暴者不思悔改、变本加厉。



来源: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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