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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我的代持股权是否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4年07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428人看过

很多人为了避免利益冲突,都会委托自己的亲朋好友代持公司股份。

如果这个代持的亲朋好友离婚了,他所代持的股权是否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

下面这个案例就涉及到这一情况。

王某与林某在2010年结婚,2023年因感情破裂,林某起诉离婚。林某主张分割王某名下对某公司的40%股份。王某则主张该股份是受朋友委托代持的,不是他的真实财产,并在庭审时出具了盖有该公司公章的证明,证明王某为代持股,实际股东为其朋友张某。经查,该股权为认缴出资,直至离婚时也未全部实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虽然称该股权为代持股,但只提交了公司单方面文件来证明张某是实际股东,未能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张某为实际股东。且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均为王某,王某对公司有实际控制权。因此该公司提供的单方面文件并不能作为王某股权是代持的直接证据。最后法院判决该公司股权属于王某,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秦律师团队认为,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支持,在离婚时,代持股是很有可能被认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因此需要按照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

通常情况下,代持股是指,实际出资人出资某公司而成为股东,但股权名义上登记在代持人名下。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会签订代持协议,明确约定股权实际上属于实际出资人,以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权属纠纷。

而在司法实践层面,如果想要避免股权在代持人离婚时被分割,可以在一开始代持股时就准备好以下证据:

1、与代持人、代持人配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股权属于实际出资人。

2、保留资金往来的证据、文件,以便在必要时证明其对股权的实际所有权。

3、身体状况不佳的实际出资者可以制作财产清单,并将股权代持的相关情况告知家人。

如果缺乏上述证据,而仅如本案一样由公司出具代持股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很可能缺乏证明力,法院会认定股份并非代持,而是实际所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具体到股权,法院则通常会考虑其来源、性质、双方的贡献程度等,确定合理的分割比例。

因此,代持股是否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股权确为代持。如果能证明,则该代持股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存在被分割的问题;如果不能证明,则该股份哪怕确实是代持的,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二人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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