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泽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公司法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古董能改运?小心诈骗罪!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202人看过

近期市面上存在不少关于迷信方面的案件,本案要讲述的是一起犯罪嫌疑人借古董能改运的名义,高价向受害人出售古董的诈骗犯罪。

一、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20年间,于某通过编造虚假迷信言论,展示“隔空取物”“神仙上身”“遁走”“奉献”等“法力”,诱使被害人以为其法力无边,从而对其崇拜景仰,相信其真的有“法力”。

张三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因为于某事先做了很多铺垫工作,所以张三很难不陷入骗局之中。

2012年9月,于某向张三出售一对功德宝瓶,声称这对宝瓶是古董,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2013年7月,于某又声称张三需要结缘一对元代的宝瓶,购买宝瓶能够保其子孙世代发达。

就这样,13年7月,张三向于某指定账户转账180万元用于购买宝瓶。但是其后,又有一个受盖者小王出现,在哄骗之下想要购买宝瓶,所以于某再次谎称需将宝瓶奉献给神仙,又设计将宝瓶从张三处骗走,并将宝瓶以同样的方式出售给了小王。

2018年4月,于某又以100万元的价格,将一个皇家御用的聚宝盆(后经鉴定为现代工艺品)卖给了小郑。

2019年2月,于某以出售“黑曜石”为由,再次向小王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2020年1月,于某向小李出售3尊据说能够转运的高价古董(后经鉴定为现代工艺品)。

2021年4月,张三和小王认识,并且双方得知彼此手中有一件一模一样的宝瓶,两人意识到被诈骗了,整理好材料后到公安机关报案,7月,于某被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二、案件结果:于某被定为诈骗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需要退赔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检察院、法院三道程序,法院最终认定于某涉嫌诈骗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三、律师释法

简单来说,诈骗罪需要满足两项基本条件,即被告人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诈骗行为,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案中,于某的诈骗行为很明显,就是通过编造自己有法力、功力的言论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再将现代工艺品伪造成古董高价出售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并且很明显多年以来没有任何归还给被害人的意愿,可以推定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