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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90后子女提供支持,竟然被认定为借款?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254人看过

实践生活中,常有一种状况,那就是子女刚刚参加工作时,生活开销压力比较大,所以一般家庭中父母会提供一些资金支持,但是如果因为这些资金父母、子女之间产生了矛盾,父母一方认为这些资金属于借款,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呢?

原则上,这些资金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本文我们以一则案例加以说明。

一、基本案情

小董参加工作后生活开销较大,为做帮衬,父亲董先生会陆陆续续给她打钱。从双方的微信记录来看,小董个人花销比较大,各种奢侈品、租房的支出都是父亲在负担。并且,父亲董先生还给了小董一笔15万元,作为小董开美容院的资金。

在这些钱之外,董先生的母亲,也就是小董的奶奶近期出售了一栋老宅,拿到了300万元,父女之间的矛盾也就从此而来。父亲董先生认为这300万元自己得拿着养老,女儿小董则希望拿着这300万元给自己买房作为首付,但是董先生没有同意,此后两人开始冷战。

此外,在去年,父亲董先生和母亲离婚,离婚事实中小董选择了支持母亲而不是父亲。并且由此引发的还有,小董得知自己多年以来其实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养女。

这些事实都引发了父女之间的深刻矛盾,最终父亲董先生选择将女儿小董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借款。

二、法院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没有无条件帮助子女的义务,于是判决小董归还父亲钱款18.8万元,小董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小董认为自己受到了报复,是养女所以董先生才会起诉,双方之间的往来不是借款,而是董先生的自愿赠与,如果不是养女董先生不会起诉。但是董先生则声称,虽然是养女,但他从来没有亏待过小董,即使与前妻离婚后,他也在为女儿的创业奔走忙碌,否则不会一次性拿出15万元给小董用来开美容店。

法院选择调解结束本案,二审中法官多次劝解双方,最终董先生让了步,只要小董归还6万元,这场纠纷终于落幕。

三、律师释法:亲缘关系、血缘关系、熟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要说清楚

从实践中来看,亲缘关系、血缘关系、熟人之间的借贷很容易出问题。第一项问题就是双方缺乏明确的对资金的定义,双方可能都没有明说资金的用途,比如本案中父女之间根本没有界定过给的钱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再比如子女婚后买房,父母提供资金支持,可能也不说到底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本身倡导的是父母、子女之间要签订协议进行明确,如果不明确,那么双方都有可能受到损失,就像本案中父亲一方只能拿回6万元,但是女儿一方也无端背上了一笔来自父亲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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