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读者草拟遗嘱时,读者最担心的问题就是遗嘱无效,律师不能保证遗嘱一定有效,因为未来法律可能有所改变,但是在目前的阶段,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尽可能避免遗嘱无效情况的发生。
下文,我们就以北京市二中院发布的案例讲述两种典型的,遗嘱因为程序不完善,导致遗嘱无效的案件 ,最终财产都是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的。
一、打印遗嘱的人有利害关系,导致遗嘱无效;视频遗嘱无见证人和日期,遗嘱无效
赵爷爷与韩奶是夫妻关系,,两人婚后生有两个儿子,分别是大儿子赵大、小儿子赵小。
赵小先于韩爷爷去世,其子为赵孙子。两位老人去世之后,赵孙子和大伯赵大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于是到法庭要求法院对遗产租出判决。
庭审中 ,赵孙子提供赵小遗嘱一份,内容为“本人赵小,在此特立遗嘱:本人自愿在去世之后将名下所有财产由儿子赵孙子全部继承……”该遗嘱除落款立遗嘱人及两证明人签字为手写并捺印外,其余均为打印。赵孙子主张该遗嘱为赵小自书遗嘱。本案庭审中,赵孙子陈述遗嘱系其用家里电脑打印,两个证明人是其叫过来的,是父亲赵小让其喊两个朋友来见证一下。并且,赵孙子还提交了韩爷爷的视频遗嘱,视频中韩爷爷表示自己的遗产由孙子继承,但是视频中没有见证人也没有日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份遗嘱都是无效遗嘱。
二、法院审理逻辑
首先,《民法典》之前的打印遗嘱、视频遗嘱符合条件也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因为《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对于特殊类型遗嘱,如果遗嘱订立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前,但是2021年之后遗产尚未分割,那么可以适用《民法典》判断当时打印遗嘱的效力。
打印遗嘱无效,是因为打印过程中,由赵孙子自己进行的打印,没有客观性,并且见证人都是赵孙子的朋友,不符合法律关于见证人的要求,所以打印遗嘱无效。
视频遗嘱无效,是因为视频遗嘱中缺乏重要信息(我是谁谁谁,今天是几几几号等基本内容),同时视频遗嘱还没有见证人,因此这份遗嘱不符合视频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对于该遗嘱,不予认定。
遗嘱的要式性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保证遗嘱体现立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真实意思。严格把握《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及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申明了遗嘱的法定性和严肃性,读者想要订立遗嘱,必须做好程序方面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