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读者咨询秦嘉泽北京律师团队,买房时交了定金自己现在不想买房了,定金是否可以退还,结合买房的情形秦嘉泽北京律师团队作出以下总结,简单介绍何为定金以及哪些情况可以退定金。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等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
定金和订金、预付款、保证金等等,在法律上的意义完全不同,定金需要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有关定金罚则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即买房人交了定金,无故解除合同反悔不买房屋,那么定金归卖房人所有不再退还,但如果是卖房人存在违约、缔约过失,卖房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再如果是不能归责于买房人、卖房人的原因(开发商跑路),房屋买卖合同根本无法实现,则卖房人只需要原数归还定金不需要双倍返还。
二、可以主张退还定金的情形
1. 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归还定金,这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
2. 交完定金后了解到房屋无房产证。
3. 草签合同、认购书,但是买卖双方后续无法就确实的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付款方式等合同主体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因为整个房屋买卖行为不能继续成立,所以卖房人应该退还定金。
4. 特殊性质房产(商铺、公寓等)购买方式双方在后续沟通中存在异议,需要退还定金。
5. 房屋买卖合同中其他主要内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6. 因为政策等变化,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贷款、不符合房屋过户条件(限购)等等,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三、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
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况主要是卖房人或中介公司不愿签订正式或没法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房屋,核心在于卖房人、中介违约。
1. 交完定金确认好房屋价格后,卖房人突然涨价。
2. 房屋产权存在问题,但是卖房人没有提前告知买房人,比如常见的房屋之上有他人的户籍并且无法迁走、房屋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卖房人一人无权处理房产。
3. 房屋存在使用上的提前瑕疵,卖房人应该告知但没有告知。比如房屋主体结构中承重存在问题、房屋实际隔音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等等,这些情形属于卖房人违约可以要求双倍退定金。
以上属于买房定金的相关问题,如有需要读者可私信后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