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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小股东,想退出股份,但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2日|分类:公司法 |1811人看过

公司经营之中基于多种原因,可能股东之间会产生分歧,本文主要就小股东退出公司的几种方式进行讲解。


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论上小股东退出公司有以下四种方式:触发章程规定的退出条件、回购条件,最典型的就是员工激励,一般公司会事先约定员工离职时股权就会触发回购;协商后公司其他股东回购小股东股权或他人购买小股东股权;公司减资;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清算。四种方式的前三种方式都需要公司其他股东配合,如果基于法律现状分析、公司经营风险利弊分析等等,股东愿意配合相信小股东也不会在退出问题上有诸多烦恼。


所以,小股东想退出公司但是其他股东不同意,最有效的路径其实是起诉公司解散或者基于某些债权利益进行破产清算。


起诉公司解散,是指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持股10%以上的股东(包括10%)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散公司。一旦法院判决公司解散,那么公司下一步就会步入清算、注销的程序,公司整体都不存在了,小股东也就不存在退出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的公司解散条件主要是公司经营困难、陷入僵局,而小股东想退出公司但其他股东不同意,大部分情况下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不是很好。因为如果公司经营良好,但是不分红,小股东应该起诉的是公司分红,如果有看不到公司经营状况怀疑大股东以及董监高侵占公司利益,小股东可以起诉知情权或者抽逃出资等等,小股东第一时间最优选择一定不是退出公司。小股东坚决要退出公司,想必是公司股东之间矛盾已经不可调和,或者公司可能面临其他危机。


公司解散诉讼在法院中要以调解为先,结合秦嘉泽北京律师团队的经验以及相关案件数据,公司解散诉讼类型案件60%左右以裁定结案(小股东撤诉或者双方和解)。在前述小股东要求退出公司但是大股东反对的情形下,一般而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可以找出一定的证据证明公司经营存在困难、股东之间存在僵局。公司解散之诉可以为小股东提供更多的谈判、博弈空间。


公司解散一旦被法院认定,那么公司下一步就要进行清算,整理相关资产负债表,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以及员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果已然多年没有实际经营那么清算、注销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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