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秦嘉泽律师团队曾经写文科普过离婚证明书在离婚案件中的意义,其实主要就是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好离婚隐私问题,经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好处是男女双方能在一个公开、公正的平台依照法律尽可能争取最大利益,将婚内各种情况一一论清,但坏处就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中除了认定双方离婚外,还会将庭审中诸如出轨、出柜、家暴等等内容一一列明,所以当事人在离婚后用判决书、调解书申请部分材料时,比较不方便。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样的效力,但是很显然夫妻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按照法律、实践都不太可能再领离婚证。所以判决书、调解书的内容是男女双方已然离婚成为了男女双方申请留学、出国等唯一证明婚姻关系的文件。结合前文描述的状况,这也就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平添了很多烦恼。
好在,北京市一中院率先在2019年左右开始设立离婚证明书制度,即判决、调解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中只写明男女双方已经经法院处理后在某一时间点解除婚姻关系,其他内容一概不提。有了这份文件,办理签证、留学等事宜时就不再需要出具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当事人的隐私也就可以得到切实的保护。
那么离婚证明书要怎么申请呢?近期秦嘉泽律师团队正好在北京市人民法院申请了一份离婚证明书,秦嘉泽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以此为例讲解如何开具《离婚证明书》。
首先,要明确情况,针对北京市一中院辖区范围内的法院判决、调解,当事人直接找判决、调解的法官本人即可申请,需要填写一份申请并准备其他材料(北京市一中院的官方公众号有详细讲解),申请后一般3天左右法院就会作出处理。这是因为《离婚证明书》这一制度本身就是北京市一中院提出的,所以在一中院辖区内申请的阻力比较小。
其次,针对一中院辖区外的法院,比如朝阳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想要申请离婚证明书,由于没有最基础的明确规定,法院一般第一时间不会冒然开具相关证明。所以这就需要律师从中进行沟通,将所需要的文书核心内容是什么、一中院辖区内相关制度已合法化等事由传达,在和法官充分沟通后,法院才有可能开具《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