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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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替前夫还债吗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766人看过

离婚时双方会约定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婚内的债主找上门来,约定不用承担债务的一方还是可能要承担债务。因为夫妻离婚时的约定对债主没有约束力,债主可以找夫妻中的两个人或者任意一个人还钱。


案情简介:李先生和姚女士是夫妻,婚内为了偿还房屋贷款,2019年李先生以个人名义向吴先生借款20万元2020年李先生和姚女士离婚,房产归姚女士,并约定个人名下债务归个人。吴先生见李先生一直不还款,房产也归了姚女士,于是起诉要求李先生、姚女士共同偿还这20万元。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院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李先生、姚女士向原告吴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秦嘉泽律师认为:实践中部分人会为了躲避债务而选择离婚,认为只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个人债务归个人,那么离婚后债主就不会找上自己。但依照法律规定,婚内用于共同生活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只能约束夫妻两个人,债主依然可以起诉要求夫妻两个人共同还款。所以说不要轻易依靠离婚来解决某个片面的问题,如果没有整体的财产、人生规划,那么即使离婚了还会有大量的麻烦事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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