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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形成继子女关系,怎么样算解除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7284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一般来说,只要再婚后继父母和继子女共同生活过就很容易认定为形成了继子女关系。并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继子女关系不能解除


继子女关系的形成,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参考三方面的因素:


一,再婚时继子女是否满十八周岁。如果继子女已满十八周岁,则一般认为没有形成继子女关系


二,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尽到了抚养义务,既包括给予生活中钱财支持,又包括生活中的照顾、看护。如果再婚后继子女一直跟着亲生祖父母生活,抚养费由亲生父母出,那么继父母就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自然也就没有形成继子女关系。 


三,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基于继父母曾经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所以在继父母年老时继子女必然有义务承担赡养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


目前的法律中没有对继子女关系的解除进行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一对夫妻是二婚,各自带了孩子共同生活,即使双方后来离婚了,他们与孩子之间形成的继子女关系仍然存在,继子女有权继承他们的财产,同时也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只是赡养义务履行的多少会影响到财产继承的比例。


所以,如果因为再婚而可能形成继子女关系,建议当事人慎重做出选择,或者将孩子带大的同时先行签订遗嘱,确定自身财产由己方想要的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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