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泽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公司法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住宅消防你应该知道的事!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2539人看过

       住宅消防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安危和利益,应该引起广泛重视。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至2021年,全国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32.4万起,造成11634人遇难、67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7.7亿元


       依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居民住在高层楼房(一般在十层,九层及以下可以参照处理)以下几件事情不能做:

1. 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 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也就是煤气罐。


3.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应当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管井检查门应当采用防火门。禁止任何人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4.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5.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如果您的邻居存在以上行为,您可以先向物业进行反馈,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有义务就此与邻居进行协调沟通,要求对方把杂物搬离。如果还处理不了,可以向消防救援部门提出这里存在安全隐患,随后相关人员会上门了解情况并处理。这样还处理不了,就可以以相邻权纠纷起诉邻居,在确实产生阻碍消防通道等情况下,要求其搬离所有物品。


如果邻居是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那么可以向消防救援部门举报,邻居将会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