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泽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公司法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时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194人看过

       离婚时房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诉请法院进行分割。


       双方协商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1.房产都归一方,不给另一方补偿。2.房产归一方,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补偿,双方可以商定数额多少。3. 双方约定将房产卖出后分割卖房款。4.房产双方继续共同拥有并居住。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按照《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房产会双方一人一半,可以是判给一方另一方拿补偿款,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补偿款那就拍卖售卖后分房款,或者双方继续一人一半共同所有共同居住。当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愿意给对方补偿时,可以共同竞价,价高者得。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子,愿意给对方房款一半的补偿,但是可能对于房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申请评估法院会按照评估价格处理,需要明确的是,评估价格一般不会高于市场价格。


       在房产分割时,还需要结合购房价款的组成判断如何分割,比如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那么只需要就婚后还贷部分进行分割,再比如买房时双方父母都有出钱,那么按照司法实践法院会倾向于各自父母出资部分归各自子女。


       同时,房产的性质也会影响法院对房屋进行处理,比如央产房在上市交易上需要经过审批,所以一般法院只确定双方一人一半的份额,而不对房产价款进行分割。


       所以,判断房产在离婚时你能分到多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婚姻案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处理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纯只看某一部分而下判断。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