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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开除和劝退的区别?

发布者:陈子豪律师|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5819人看过


辞退、开除和劝退的区别?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实辞退和开除是一个意思。都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

第一、辞退、开除和劝退的定义

辞退:一般是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或者说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辞退。

开除:往往比辞退更严重。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等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

劝退: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俗说法,有协商之意,强制性更弱一些。如果劳动者同意了用人单位的劝退,那么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第二、辞退、开除和劝退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这个问题取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及程序是否合法,因此,接下来分别讨论:

1、违法解除

违法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并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据此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当支付赔偿金

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合法解除

合法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理由及履行了法定解除程序,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补偿或赔偿金,取决于劳动者是否有过错。

(1)劳动者无过错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俗称N。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没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的话,除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

(2)劳动者存在过错即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综上就是对三种解除劳动关系方式的简单介绍,但实务当中因为用人单位也常备有法务人员,所以实操过程中会有些不一样,建议遭遇类似问题的朋友,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谋求专业、准确的处理意见,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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