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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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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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程鹏辩护李某抢劫案轻判成功案例

发布者:程鹏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22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简介:

    

       李某于2007年12月26日到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某税务所持刀并以引爆在腰间的爆炸物相威胁,向该所所长柯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后在其逃离现场时被抓获。

    什么是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同时根据《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可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程律师在接受李某委托后,认真研究李某抢劫案案情,通过对其量刑情节的确定为其进行诉讼,最终李某获得减轻判罚,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四年。


附:判决书照片说明:

       为了保护被告人隐私权,判决书照片中被告人的名字已被遮挡。判决书页数较多,照片只选取部分了页面,一切以判决书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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