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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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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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程鹏辩护顾某抢劫案轻判成功案例

发布者:程鹏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34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简介:

    

       赵某提议并伙同顾某、张某、孟某、孟某某共谋,于2009年3月13日,由孟某某将田某某骗至一出租房内,随后其同伙冲进房内,对田某某进行殴打,当场抢走人民币1800元,后以发布田某某的个人隐私相要挟,强行索要10000,田某某随后汇款7800元。

     什么是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①入户抢劫的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③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④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⑥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⑦持枪抢劫的⑧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同时根据《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可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程律师在接受顾某委托后,认真研究顾某抢劫案案情,通过对其量刑情节的确定为其进行诉讼,最终李某获得从轻判罚,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三年六个月。


附:判决书照片说明:

       为了保护被告人隐私权,判决书照片中被告人的名字已被遮挡。判决书页数较多,照片只选取部分了页面,一切以判决书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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