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春年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56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于2018年8月3日与开发商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且小区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不尽人意,委托人决定退房。
二、案件结果
本案起诉后,法院安排开庭调解等事宜,代理律师从合同法角度深刻阐述了退房事由,说服了法官,胜诉退房,达到委托人的目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建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等,因很多房屋并非现房,开发商经常会延期交房,或建设房屋设计或小区规划达不到合同要求,开发商应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业主可以据此要求退房或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建议业主及时咨询律师,以便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