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订分居协议】
杨某与李某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杨某喜好打麻将,婚后也经常和朋友一起组局打麻将。
2015年6月,杨某失业在家,找工作之余便经常在外打打麻将以作消遣。久而久之,杨某却把更多心思放在打麻将上,经常是连续几天不回家、不看孩子。为此,李某多次规劝杨某,两人更是因此多次发生争吵。
2015年8月,李某带着孩子从家中搬出,表示无法与杨某继续共同生活。
杨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悔改,希望李某给自己改正的机会。但李某难以信任杨某,执意双方暂时分开居住。最终经双方协商,签订分居协议,约定:双方自今日起分居生活。分居期间,男方不得再沉迷打麻将,双方均不得违背夫妻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等其他伤害夫妻感情的事情,如有违反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签订分居协议后,夫妻二人各自分开生活,杨某除了每月探望一次孩子,双方便很少联系。分居期间,杨某仍沉迷打麻将、不思悔改。
2017年10月,李某以双方分居满两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上述案件中,李某与杨某签订分居协议后,各自独立生活。双方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董律的三言两语】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受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经调解无法和好,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不是所有分居满两年以上的夫妻诉至法院都会判决离婚,还应当结合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分居原因、分居状况等综合判定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无法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