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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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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对集体土地实施预征收,被征收人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拆迁安置 |1218人看过

导读

征收过程中,由于征收程序较多且繁杂,不少被征收人容易将具体的征收程序弄混,而预征收和正式征收程序则是其中之一。搞清楚弄明白具体的征收程序对于被征收人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维权很重要,所以本文将就预征收程序进行简要解析,以便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了解和适用,并能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预征收及预征收制度的法律依据?

所谓预征收,即征收方及其征收部门在正式申请征地报批并进入正规的征收流程前,为提高征收工作效率,预先实施相应的拟征收工作,如发布拟征收公告、制定拟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预先签订附条件的补偿协议等。待前期预征收工作完成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征收方可向有权机关申请征收土地。

预征收制度有其存在的历史因素及现实客观基础,在新《土地管理法》制定和施行之前,全国各地区有不少地方的征收方为推动征收进展工作,会在正式开展征收程序前实施预征收,此前征收方实施的预征收行为由于涉及“未批先征”而可能被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行政行为。但如今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通过法律规定正式确认了这项征收制度,也为各地区高效开展征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预征收制度的设立,是结合了全国各地的征收实践经验及突出问题所应运而生的重要产物。此项制度不但初步的实现了中央行政机关在征地方面解政放权的目标,促进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并支持当地的规划、经济发展,还赋了被征收人一定的选择权,更在该预征收程序中设定了较为充分的且能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面对预征收,被征收人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即便预征收制度非常重要,且已为实践中市、县人民政府为了确保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试行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我们仍应明确,预征收制度和正式征收制度的区别及预征收制度并不能且也无法代替正式的征收制度。也就是说,新《土地管理法》设立预征收制度,是为了便于各地能合理高效的推动征收工作的进展,但该法仍规定并强调,待预征收等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相关征收方便可以申请征收土地。故,被征收人也可以将完整的征收程序理解为:完成预征收程序中的前期工作、向有权机关申请征收土地、征收方开展正式的征收工作。

预征收过程中,会有不少需要在正式征收程序中开展或进行的相关工作提前被安排在该程序中进行及完成,如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性评估、制定或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听取被征收人意见及组织召开听证会、被征收人办理补偿登记、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在前述预征收程序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参与征收方开展的预征收工作并采取合理措施来维护自身的补偿权益,因为在后续正式的征收程序中,征收方主要实施的工作便是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故被征收人未在预征收程序中行使的相关权利可能会无法行使或无法得到保障。

所以,被征收人要更重视自身权益在预征收程序中的保护。具体来说,如果征收方未履行预征收程序中的相关义务而造成被征收人受有损失的,则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最为重要的是,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方案不合理,经提出意见及组织听证后,征收方仍未进行修改的,则被征收人应当拒绝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并及时就当前预征收程序中的违法征收行为或后续正式征收程序中存在的违法征收行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权益。即被征收人要明确,无论是预征收阶段,还是正式征收阶段,当征收方实施了违法征收行为并对被征收人自身权益造成损害,则被征收人都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维权。

三、专业律师重要提示

除了预征收和正式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还存在拟征收补偿方案和正式补偿方案;预征收补偿协议和正式补偿协议;责令交地通知和责令交地决定等。被征收人对于前述具体征收行为的性质无法准确把握的,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因为有些征收方为规避法定的征收程序,会以拟征收行为来实施对被征收人具有实质性侵害结果的违法征收行为。但如果被征收人未能及时发现,可能会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所以,被征收人遇到不懂不清楚的征收程序或征收行为时,一定要及时问询专业律师,并采取专业律师法律建议来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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