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莹莹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对违法征收行为进行“打包”起诉,最终能实现维权目的吗?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拆迁安置 |541人看过

案例简述:陈先生在广东省某市有集体土地一块及地上房屋两套。2016年,该市发布征地公告、征收房屋公告及房屋征补安置方案。但因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故陈先生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在多次与陈先生沟通未果且陈先生拒绝领取补偿款的情况下,征收方将应支付给陈先生的补偿款进行了提存,并在2019年的8月组织相关部门对陈先生的地上附着物及房屋进行了清理、平整。陈先生认为征收方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便向当地法院提起请求判决确认征收方征地行为违法、恢复青苗及构筑物原状的行政起诉。一审、二审法院均以征地行为合法为由,判决驳回了陈先生提起的行政诉讼。后,陈先生又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陈先生的诉求不明确、且起诉已经超过期限,即便确认征收方强制清理行为违法,陈先生也不存在需要赔偿的诉的利益为由,驳回了陈先生提起的再审申请。

律师解析:根据上述案情,看似陈先生在积极维权,一路走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但其把征收方的全部征地行为打包,并一起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真的可取吗?陈先生起诉维权的结果,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那么陈先生“打包诉讼”具体有哪些问题呢?本律师团队将在本文中进行解析。

一、陈先生“打包”诉讼可能出现哪些问题?

1、未能针对具体征收行为起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被诉行政行为不明确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

2、若多项征收行为之间时间间隔长,打包诉讼容易错过重要征收行为的起诉期限,可能导致被征收人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相应权益;

3、打包诉讼,诉讼目的不明确,容易造成维权步骤混乱,不利于被征收人通过诉讼掌握征收方具体违法点并为争取合理补偿权益而获取主动权。

二、征地过程中,对于多项侵害自身权益的征收行为应如何起诉?

1、征收过程中,最好一行为一诉

征收过程中,在每个征收阶段,征收方都会实施不少征收行为。有些征收行为是具体的,有些征收行为只是过程性行为,有的征收行为会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被征收人起诉的征收行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要求:即征收行为是明确具体的,征收行为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是其授权、委托实施征收行为的工作部门或组织、征收行为存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情形、征收行为给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影响。

此外,征收方实施征收行为并开展征收工作都是有计划有安排的,且各个征收行为之间还有一定时间间隔和顺序,如发布征收公告后,才会开展征地调查程序;确定补偿方案并签订补偿协议后,才会对被征收人进行实际补偿等。故为避免提起的诉讼过于集中及遗漏重要诉讼,被征收人最好对当前征收阶段侵害自身权益的某一具体征收行为起诉,然后视情况再对其他违法征收行为起诉。诉违法征收行为,最好是一行为一诉,这样能精准有效的抓住征收方违法痛点,更为被征收人参加后续的补偿谈判获取一定的话语权。

2、起诉征收行为要及时,且要在起诉期限内

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法定期限的,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征收方未告知起诉期限的,则被征收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的一年内提起行政诉讼。故,被征收人应当在知悉征收方的违法行为后及时的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若有其他考虑,决定暂不提起诉讼的,也要对相应征收行为的起诉期限设置备忘提醒,避免因超过起诉期限而被法院不予受理,并因此失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及时起诉的另外一个必要性是,对于潜在的和即将发生的违法征收行为的制止及警示作用。如征收方已经对被征收人做出了责令交地的决定,若被征收人拒绝交地,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则通过办案实践,我们很容易就能判断出,下一步征收方就要申请强制执行或违法强占土地亦或强拆房屋了。等到土地被侵占、房屋被强拆时,损害已经发生,此时再提起行政诉讼,已经无法有效避免损害结果,且被征收人将处于较为被动的维权地位。所以,被征收人对于具体征收行为中所传递和隐藏的信号,要进行准确把握,然后适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予以回应,方可有效避免损害结果发生或延迟损害结果发生的时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大的空间及更多的时间来做好相应准备。

3、综合案情并结合诉讼目的来提起诉讼

针对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并非越多越好!提起诉讼的数量与最终维权的效果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对于征收方实施的哪些征收行为需要提起行政诉讼,如何提,在哪一个征收阶段提起,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从中能获取怎样的效果,都需要被征收人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

当然,由于不具备行政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被征收人制定能满足自身需求的诉讼策略及方案是有较大难度的。所以,当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权益遭受侵害,想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权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获取律师法律建议,或者最好直接委托专业律师制定周密的诉讼策略,方可保证提起的诉具有诉的利益,并且避免诉累及给被征收人带来的经济压力和各项负担。

综上,明确维权目的,确定具体的违法征收行为,制定合理的维权计划,按计划实施维权方案并适时调整,通过与征收方谈判并加上各项法律措施的相互配合,被征收人才有可能最终获取合理的补偿权益并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最后,被征收人要明确,打包诉讼不是“省钱、省力、省时”的代言,要想维护权益,被征收人需要正视每个法律措施的作用和地位,并结合自身情况选取具体的维权措施,方能事半功倍!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