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利害关系人若想得知行政处罚信息及获取相关资料该怎么办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简要的解析。
一、利害关系人能否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调取行政处罚案卷?
作为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相关人,若与该行政处罚行为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则利害关系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调取与该行政处罚行为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案卷资料的。问题在于,通过何种方式调取。目前司法实践及行政机关对此问题存在一定争议,但主要认为,利害关系人应当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践中,不少行政机关会拒绝利害关系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来获取行政处罚的案卷资料,且会建议利害关系人通过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方式来获取行政处罚案卷。但在利害关系人未启动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其无法通过调证程序来获取相关资料。而在利害关系人不清楚被处罚人准确信息的情况下,亦难以启动诉讼程序。
二、针对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调取行政处罚案卷的行政不作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裁判实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 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 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因此,若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处罚案卷,但行政机关不予答复或拒绝提供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以此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三、利害关系人获取行政处罚案卷的有效途径?
在利害关系人知悉被处罚人等相关信息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视情况就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可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取行政处罚的相关案卷资料,以作为主张权利的事实依据。在利害关系人同时是违法行为举报人,但只是知晓被处罚人部分信息的情况下,为便于起诉,利害关系人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被处罚人的相应主体信息,然后在提起诉讼后,再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作为消费、服务的接受者、竞争权人、受害人或者举报事项奖励请求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享有法定查处职权的行政机关举报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就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与法定职权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或不予答复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