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莹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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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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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的无证房屋会被征收方一律拆除并不给予补偿吗?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4日|分类:行政复议 |236人看过


律师答复:

鉴于每个地区的实际征收情况都不一样,所以面对无证房屋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的地区的征收政策及方案是,无证房屋不予补偿,有的地区则是参照有证房屋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有的地区则是规定经核查后不属于违法建筑的,按照有证房屋予以补偿,以保护被征人的居住利益。但被征收房屋是否有证,征收方都应当依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核实及调查,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征收房屋构成违法建筑的,征收方应当对被征收人予以合理补偿。且无论被征收房屋是否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征收方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拆除行为,不得未经法定程序就随意拆除被征收人享有合法权益的房屋。

律师解析:

征收实践中,有些被征收房屋的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建设年代久远且没有房屋产权证或审批证明的房屋。但即便如此,征收方在实施征收行为时,也不能一刀切,径行认定无证房屋为违法建筑,且在征收过程中不予补偿,在违法拆除房屋后,也不给予行政赔偿。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过程中,对无证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及认定都是征收方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及据以作出征收补偿文件及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前提。故被征收人面对征收方以无证房屋为由,拒不补偿或直接违法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履行法定的补偿职责,或就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综上所述,无证房屋不一定都是违法建筑,征收方也不一定均会以此为由不履行法定的补偿职责。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被征收人享有合法权益的被征收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维权,避免遭受严重的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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