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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莹莹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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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拆迁安置 |837人看过
裁判精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规定,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对其合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被诉补偿决定未能体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土地院落、空地价值补偿等事项,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裁判文号:(2018)最高法行申6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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