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是典型的涉及到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后向公司和包工头主张赔偿的经典案例。
案例基本情况:某公司武汉分公司将位于武汉市某区的钢结构工程分包给王某,王某雇请原告从事劳务,并给原告支付劳务报酬。2019年5月,因前述项目地安全监督、管理不规范,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原告在工作中从高处坠落摔伤。后王某将原告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用。经法医鉴定,原告损伤致残程度为九级后续治疗费60000元,误工时间为24个月,护理时间为12个月,营养时间为12个月。原告育有四名子女。原告认为,被告王某雇请原告从事劳务工作,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将上述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被告王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
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受伤者来说:有两种选择方式:第一种为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第二种为侵权纠纷赔偿。两种方式在现实中都有经典的案例,那到底该如何选择呢?
律师解答:对于上述两种思路,选择的主动权在于受害者自己,两种方式均可以达到目的。但是我们说一下选择两种方式的优劣:选择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据很多,整个流程很复杂,时间很长,但是赔偿总额会较多;选择侵权纠纷赔偿,则赔偿效力高,赔偿金额相对较工伤来说少四分之一左右。因此,具体如何选择,完全在于受伤害者自己。
同时,在受伤后选着第一时间报警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固定相关的证据,有利于后续主张权利。
另外,对于这类纠纷,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基本调解结案的比例为50%左右,很多时候还不到50%,如果做侵权纠纷的话,受伤害者需要由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