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慧敏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2020年7月20日晚,被告人醉酒后在昆山市XX拦截公交车,后公交车司机报警,民警带辅警至现场处警,后在昆山市XX内找到被告人,给其登记信息、传唤其接受调查的过程中,被告人拒不配合并辱骂执法人员,在将其带上警车的过程中被告人辱骂执法人员、脚踢了民警。
律师点评:
归案后,在本人辩护及努力下,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为坦白,结合其认罪认罚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